荆楚理工学院公共区域洗衣机管理办法
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为规范校园公共洗衣机的卫生管理,防止细菌交叉感染,延长设备使用寿命,保障师生身体健康,营造安全、整洁、文明的洗衣环境,结合学校实际,制定本办法。
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荆楚理工学院所有学生宿舍、公共洗衣房等区域配置的公用洗衣机的日常管理、卫生消毒、维护维修及使用监督。
第二章 管理职责与分工
第三条 后勤管理与服务处为公共洗衣机的主管部门,履行“归口管理、分工协作”职责,具体责任划分如下:
(一)能源服务科:负责统筹洗衣机清洗消毒计划的执行,监督消毒质量,处理因卫生问题引发的学生投诉,建立卫生巡查与反馈机制。
(二)宿舍服务科:负责洗衣机周边环境卫生、日常巡检,监督学生文明使用,发现异常(异味、漏水、故障)第一时间报修,并协助取证处理违规行为。
(三)维修服务商管理职责:质保期内由原厂服务商负责设备维修。质保期满后由学校通过招标确定的维修服务商承担设备维修,确保设备正常运行。
第四条 使用者(学生)享有知情权与监督权,应自觉遵守使用规范,爱护公共设施,故意损坏者照价赔偿,并承担相应责任。
第三章 卫生消毒及日常维护标准
第五条 日常维护及消毒(高频次精细化)
(一)筒门通风:非使用时段,洗衣机门应保持微开状态(或待机开门模式),确保内筒通风干燥,有效抑制霉菌滋生。
(二)深度清洗:使用专业洗衣机清洗剂,定期对内筒、外筒夹层、料盒及门封圈进行全面清洗,去除污垢残留。
(三)规范消毒:批次使用后,采用含氯消毒液(有效氯含量250mg/L-500mg/L)或复合季铵盐消毒液,对洗衣机内筒、操作面板、门把手进行擦拭消毒;每20次使用后进行一次空转循环浸泡消毒,确保杀菌彻底。
(四)消毒记录追溯:能源服务科须建立《洗衣机清洗消毒记录本》,记录消毒时间、消毒人员姓名,并拍照留痕。
第六条 临时应急消毒机制
(一)在流感、诺如病毒等传染病高发期,或接到属地疾控预警时,立即启动应急预案,将消毒频次提升为每日至少两次,必要时暂停使用相关区域设备,消杀直至卫生达标方可使用。
(二)接到学生投诉(如洗衣机内有明显异味、污渍残留等)后,能源服务科须在30分钟内停用该设备,24小时内完成深度消毒、清洁及检测,经管理人员确认后方可恢复使用,处置结果反馈投诉人。
第四章 维修与设备保障
第七条 维修服务商应按照《荆楚理工学院零星维修工程项目管理规定》中有关响应要求执行:故障报修后,紧急程度高的(如漏水漏电)立即响应处理;一般故障3小时内修复;配件更换需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,保障洗衣机完好率不低于95%。
第八条 维修单位维修需用照片反映地点、洗衣机编号、更换配件及清单,由能源服务科现场管理人员签字确认,作为报账的依据。后勤管理处依据服务质量评价机制对服务商进行年度考核,考核合格作为合同续签依据。
第五章 学生使用规范及违规处理
第九条 使用者须遵守以下文明公约:
(一)禁止清洗物品:严禁在公用洗衣机内清洗鞋子、袜子、脚垫、贴身内衣裤、宠物用品等易致污染物品,维护公共洗涤卫生。
(二)特殊衣物要求:洗涤棉袄、羽绒服等厚重衣物须使用网兜,避免因缠绕损坏设备;未按规定使用造成设备故障或衣物损坏的,后果自负。
(三)使用前检查:使用前若发现筒内有残留污渍、异味或积水,立即通过学校报修平台或拨打维修人员电话反馈,严禁强行使用。
(四)及时取衣:洗衣结束后15-30分钟内取走衣物,禁止过夜占用,避免细菌滋生及影响他人正常使用。
(五)分区使用:洗衣房实行男女分区管理,请严格按照标识进入对应区域,严禁跨区使用,尊重他人隐私与卫生安全。
第十条 违规处理措施:
(一)经监控核实或现场发现违规清洗鞋子、内衣等违禁物品者,第一次予以警告并在楼栋宣传栏公示(隐去关键身份信息),第二次列入“洗衣信用限制名单”,暂停其使用权限1个月,并通报所在学院批评教育;情节严重导致公共卫生事件者,依规追究责任并赔偿相应损失。
(二)故意破坏设备,除照价赔偿外,按照学校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给予相应纪律处分。
第六章 监督考核与健康提示
第十一条 后勤管理与服务处定期组织专项检查,若维修响应迟缓,依据合同及《荆楚理工学院零星维修工程项目管理规定》对服务商进行扣分;年终考核不合格,将终止协议处理。学生可通过后勤服务热线、线上平台进行监督评价。
第十二条 健康安全提示:鉴于公共洗衣环境的特殊性,建议有皮肤病史或免疫力较低的学生,在使用前采用衣物消毒液(如滴露、威露士等)浸泡或选择高温洗涤模式,降低交叉感染风险。学校鼓励学生使用前用消毒湿巾擦拭操作面板,共同维护健康防线。
第七章 附则
第十三条 本制度由后勤管理与服务处负责解释,未尽事宜参照学校相关管理规定执行。
第十四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